答:在家戒有三種,茲略述其內容及授受法於下。
一、五戒
「五戒」計有五條:
①殺戒、②盜戒、③邪婬戒、④妄語戒、⑤酒戒。
受五戒者,須曾受「三歸」。
受五戒者,必須五戒具受。諸教典中有謂「不能具受五戒,受一分二分亦可」者,此說
殆非允當。依《薩婆多毗尼毗婆沙》說:「不具受者,不能得戒。」
殆非允當。依《薩婆多毗尼毗婆沙》說:「不具受者,不能得戒。」
又有「少分優婆塞、多分優婆塞、滿分優婆塞」之說者,此乃欲明持戒功德多少,非謂
有如是受戒法也。
靈峰蕅益大師云:「若四分三分等,既未全受,但可攝入出世福業,未可名戒學也。」
若受「五戒」,須盡形受持。
受「歸戒」者,應於「出家五眾」(比丘、比丘尼、式叉摩那、沙彌、沙彌尼)前受。
然以從「大僧」(比丘、比丘尼)受者,為通規常例。若不遇大僧時,許就其餘三眾授
受。
受「歸戒」時,由「阿闍黎」(亦云阿遮利耶)戒師一人依法授受即可。另「引禮師」
「維那師」聽便。
授受「歸戒」,依律應於師前一一個別授受。其有多人集團同時受者,除因難緣姑許,
不合常制。
《佛說齋經註》(蕅益大師科註,優婆塞真益簡註,民國演本法師編輯)註二有云:「凡
含麻醉性之鴉片煙草嗎啡等毒質,損害德行之物,同在屏除之列。一切不犯,方名嚴
淨。」(此段文字,疑是後德增註)——由此可見,吸煙亦屬禁戒也。
「五戒」乃佛教一切戒法之基礎。「五戒」之精神,在於「諸惡莫作」,先求「自
利」。
二、在家菩薩戒
准《優婆塞戒經》說:「在家菩薩戒有六重戒、二十八輕戒。——文繁,姑不一一列
舉。
「菩薩戒」是比丘、比丘尼、式叉摩那、沙彌、沙彌尼、優婆塞、優婆夷等七眾戒更進
一步之戒法。
「菩薩戒」是具足自度度他的本質的「三聚淨戒」。
三聚淨戒者:
⑴攝律儀戒,屬止持戒。
⑵攝善法戒,屬作持戒。
⑶攝眾生戒(亦云饒益有情戒),屬利他戒。
《梵網經》謂:在家菩薩戒無論人、天、鬼、神、化人、畜生等輩,但解法師語,皆可
受戒。
按理應先受「五戒」,後受「菩薩戒」,方為如法。菩薩戒的受持,應奉行至「盡未來
際」。
菩薩戒許從三處求受:
一者,佛住世時,許從真佛菩薩邊受。
二者,佛菩薩肉身入滅後,許從凡夫菩薩僧三師和尚前受。
三者,若千里內無堪受戒師,許對佛菩薩形像前自誓受。惟此法須先行懺悔業障,經七
日乃至二七、三七、…至一年頃,得見相好(瑞相),方許受戒。
菩薩戒之精神:在於「眾善奉行」,側重「利他」,歸於「自他兩利」。
三、八關齋戒
「八關齋戒」計有八條,亦有開作九條者,茲列舉於下:
①不殺生戒。 ②不偷盜戒。
③不非梵行戒(亦稱不婬欲戒)。
④不妄語戒。
⑤不飲酒戒。
⑥不香華鬘彩金銀珠寶嚴身,不自作歌舞伎樂亦不故往觀聽戒。
⑦不坐臥高廣寶飾床榻戒。
⑧不非時食戒(要在不過午食)。
《新集受三歸五戒八戒法式》(弘一大師集)云:「八戒或開為九,以「歌舞、香鬘」
為二,第九「不非時食」為齋,或合為八,如今所宗。」
以上九戒中「不非時食戒」為「齋」,其餘八戒為「關」。
「關」者:閉也、止也。
「齋」者:齊也、正也。
言「關齋」者:謂由此戒法關閉諸惡趣門,而展開人天涅槃正路也。
又「八關齋戒」乃釋尊為在家弟子所制過渡出家生活、修學出家梵行之戒法。在家信眾
無論曾受「五戒、菩薩戒」與否,皆可秉受此「八關齋戒」。惟必須事先曾受三皈。
受此戒法,須就出家五眾處任請一師證明受戒,惟此師必須為畢生「不非時食」者。設
若千里內不得其人,苟求法志堅,並解戒經要義,亦可對經像前自誓秉受。倘經像亦不
得遇,則可至心向虛空中,心念口言,自誓受戒。(見唐沙門道世《毗尼討要》)
八關齋戒:由一日一夜受,乃至二日夜、三日夜…盡形壽受持。可隨自願為之。
有如是受戒法也。
靈峰蕅益大師云:「若四分三分等,既未全受,但可攝入出世福業,未可名戒學也。」
若受「五戒」,須盡形受持。
受「歸戒」者,應於「出家五眾」(比丘、比丘尼、式叉摩那、沙彌、沙彌尼)前受。
然以從「大僧」(比丘、比丘尼)受者,為通規常例。若不遇大僧時,許就其餘三眾授
受。
受「歸戒」時,由「阿闍黎」(亦云阿遮利耶)戒師一人依法授受即可。另「引禮師」
「維那師」聽便。
授受「歸戒」,依律應於師前一一個別授受。其有多人集團同時受者,除因難緣姑許,
不合常制。
《佛說齋經註》(蕅益大師科註,優婆塞真益簡註,民國演本法師編輯)註二有云:「凡
含麻醉性之鴉片煙草嗎啡等毒質,損害德行之物,同在屏除之列。一切不犯,方名嚴
淨。」(此段文字,疑是後德增註)——由此可見,吸煙亦屬禁戒也。
「五戒」乃佛教一切戒法之基礎。「五戒」之精神,在於「諸惡莫作」,先求「自
利」。
二、在家菩薩戒
准《優婆塞戒經》說:「在家菩薩戒有六重戒、二十八輕戒。——文繁,姑不一一列
舉。
「菩薩戒」是比丘、比丘尼、式叉摩那、沙彌、沙彌尼、優婆塞、優婆夷等七眾戒更進
一步之戒法。
「菩薩戒」是具足自度度他的本質的「三聚淨戒」。
三聚淨戒者:
⑴攝律儀戒,屬止持戒。
⑵攝善法戒,屬作持戒。
⑶攝眾生戒(亦云饒益有情戒),屬利他戒。
《梵網經》謂:在家菩薩戒無論人、天、鬼、神、化人、畜生等輩,但解法師語,皆可
受戒。
按理應先受「五戒」,後受「菩薩戒」,方為如法。菩薩戒的受持,應奉行至「盡未來
際」。
菩薩戒許從三處求受:
一者,佛住世時,許從真佛菩薩邊受。
二者,佛菩薩肉身入滅後,許從凡夫菩薩僧三師和尚前受。
三者,若千里內無堪受戒師,許對佛菩薩形像前自誓受。惟此法須先行懺悔業障,經七
日乃至二七、三七、…至一年頃,得見相好(瑞相),方許受戒。
菩薩戒之精神:在於「眾善奉行」,側重「利他」,歸於「自他兩利」。
三、八關齋戒
「八關齋戒」計有八條,亦有開作九條者,茲列舉於下:
①不殺生戒。 ②不偷盜戒。
③不非梵行戒(亦稱不婬欲戒)。
④不妄語戒。
⑤不飲酒戒。
⑥不香華鬘彩金銀珠寶嚴身,不自作歌舞伎樂亦不故往觀聽戒。
⑦不坐臥高廣寶飾床榻戒。
⑧不非時食戒(要在不過午食)。
《新集受三歸五戒八戒法式》(弘一大師集)云:「八戒或開為九,以「歌舞、香鬘」
為二,第九「不非時食」為齋,或合為八,如今所宗。」
以上九戒中「不非時食戒」為「齋」,其餘八戒為「關」。
「關」者:閉也、止也。
「齋」者:齊也、正也。
言「關齋」者:謂由此戒法關閉諸惡趣門,而展開人天涅槃正路也。
又「八關齋戒」乃釋尊為在家弟子所制過渡出家生活、修學出家梵行之戒法。在家信眾
無論曾受「五戒、菩薩戒」與否,皆可秉受此「八關齋戒」。惟必須事先曾受三皈。
受此戒法,須就出家五眾處任請一師證明受戒,惟此師必須為畢生「不非時食」者。設
若千里內不得其人,苟求法志堅,並解戒經要義,亦可對經像前自誓秉受。倘經像亦不
得遇,則可至心向虛空中,心念口言,自誓受戒。(見唐沙門道世《毗尼討要》)
八關齋戒:由一日一夜受,乃至二日夜、三日夜…盡形壽受持。可隨自願為之。